一名本澳男子涉嫌受其母亲指示与表嫂假结婚,并成功助表嫂取得非永久澳门身份证,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,惟该名表嫂企图申请内地的真正丈夫及女儿来澳团聚时,因离婚及再婚时间日期过近引警方起疑,最终被揭发假结婚。案中假丈夫姓梁,30岁,本澳居民,工程技术人员;假妻子姓伦,39岁,原为内地居民,现持非永久居民身份证,任职庄荷;梁某的母亲姓李,60岁,本澳居民,无业,案中充当中介角色,3人涉伪造文件被警方送交检察院处理。案情指,治安警早前审查涉案伦姓女子申请女儿来澳定居的个案时,发现伦女于2012年12月与前夫(即梁某的内地表哥)离婚6日后诞下幼女,3个月后更与梁某在内地再婚,由于时间相隔只有短短3个月,加上刚刚生产完即再闪婚,因此引起警方怀疑。日前,治安警传召3人到警方问话,梁、伦二人承认受梁某母亲(李女)指示假结婚;李女则否认犯案,案件有待跟进。
七旬老翁疑收13.5万人民币与内地女子假结婚,但面对身份证明局人员查问时,疑准备不足需照“笔记”作答,引起人员怀疑,因此将案件转介治安警调查,警方拘捕两名中介人在内共5名涉案者。涉嫌假结婚女子姓李,45岁,持内地通行证;假“丈夫”姓冯,70岁,本澳居民;中介人姓陈,男,65岁;姓司徒,女,45岁,本澳居民;案中亦拘捕李某的50岁、持内地通行证的同居男友曾某,他们涉嫌触犯“伪造文件”及“作虚假的当事人陈述及声明”罪,被送交检察院处理。
案情指出,治安警早前接获身份证明局转介,指冯某在申请李某来澳定居时,对身份证明局人员的提问及声明时,疑因准备不足,被局方人员发现需查看“笔记”作答,故怀疑二人假结婚。治安警接手后查悉,冯、李二人于2015年1月在内地结婚,介绍人为陈某及司徒某。据李某母亲供称,多年前曾借出5万元予女儿,作用支付假结婚费用,李某亦曾向母亲透露共支付13.5万元人民币假结婚,更称由于假结婚事败,女儿曾要求冯某退还10万元,另外3万则支付中介费用。
经警方翻查众人身份资料,发现李某及曾某于2012年的涉及一宗家庭纠纷案件,因此怀疑二人事实婚关系,故此,治安警在本月12日传召5人到警局调查。
警方在查问期间,李、冯否认假结婚,曾某则承认与李某同居,但否认事实婚关系,陈及司徒某二人承认是假婚姻的中介人,但否认知悉二人假结婚。案件有待跟进。